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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车辆年检很重要

2020-09-02 16:11:57  |  编辑:河北省保险学会

典型案例:

车辆未年检,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怎么赔?

张某的小型轿车于2019年6月发生追尾事故,随即向保险公司报案。该年度保险期间内,张某投保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保险公司经过现场查勘后,发现张某的车辆未年检且无车辆合格标,故最终在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内赔付了对方车辆,商业险则拒赔处理。

案例解析: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八条“责任免除”项下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属于责任免除范围。《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综上,在保险人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的前提下,若被保险机动车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保险人依据保险法和条款规定,商业险拒赔处理。

重要提示:

车辆未年检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交通事故,除了机动车商业险责任免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没有年检标志、交强险标志、号牌、驾驶证、行驾证,均可以扣车、同时对车主进行扣分、罚款的处罚。2019年车辆年检新规定,新车6年以内不用线上年检,但车主仍要每两年到车管所申领年检合格标志,不管是否需要线上检验,年审都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