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及时缴费很重要
【典型案例】
王先生于2019年6月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并附加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21年6月,王先生收到了保险公司发送的缴费提醒短信和续期服务人员多次电话的联系,提示王先生在保单应缴日前、宽限期内尽快缴费以免影响保单效力,但王先生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表示再缓一缓,直到宽限期60天过后仍未缴纳保费,导致保单失效。2021年10月,王先生因胃部不适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咨询理赔事宜,保险公司客服人员告知王先生其保单为失效状态,无法理赔。
【案例分析】
根据保险条款约定,自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费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天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欠交的保险费。如果在宽限期截止日仍未支付当期保险费,则保险合同自宽限期截止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不承担保险责任。
本案中王先生在收到保险公司多次缴费提醒后仍未在宽限期内缴纳保费,直到发病后才想到保险的保障作用,但为时已晚,保险合同效力已中止,无法获得赔付。
【风险提示】
提示广大消费者一定要及时缴纳保险费,保持保险合同效力不中断,才能发挥保险的长期保障功能,否则一旦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将无法享受到保险的保障。
(供稿:富德生命人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