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保监局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和河北省政府有关要求,即日起,我局有序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方便群众反映诉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觉维护来访接待秩序
来访群众请自觉遵守接待场所秩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配合工作人员引导。接待场所内人员较多时,应配合分批进入。多人来访反映同一诉求的,应当推选1-2名代表,其他人员不要在接待场所内聚集。接访完毕后,请及时离开,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通过来访方式反映诉求的群众,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工作人员引导。
(一)健康码查验。请在入口处扫描“河北健康码”,并出示给工作人员查验,“绿码”通行,“黄码、红码”不得进入。
(二)佩戴口罩及体温检测。来访群众需正确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未佩戴口罩及体温异常者,暂不允许进入来访接待场所。
(三)实名登记。进入来访接待场所的来访人员要全部实名登记,严禁不登、少登、漏登,确保发生疫情可查询追溯。
三、倡导通过便捷方式反映诉求
为有效避免人员流动聚集增加交叉感染风险,希望广大群众更多采用电话、信函方式反映问题,我局将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办理回复。具体途径:
(一)电话反映。可拨打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12378(工作日9:00-17:00)。
(二)信函反映。邮寄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22号(邮编050000)。
河北银保监局
2020年6月10日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