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持续落地 险企加速布局养老市场
今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标志着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出台;6月,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宣传提纲》,政策持续加速落地。
当前,保险、基金、银行、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正在通过不同方式挖掘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市场,初步形成跨业竞争格局。
作为第三支柱的先行者,保险业如何打造参与个人养老金的差异化优势?又该如何在产品端发力?业内普遍认为,保险业要发挥精算、长寿风险分散、与养老服务有机结合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提升长期养老资金的投资收益率,成为第三支柱发展的核心力量。
提供长期资产配置方案
养老金本身是长期积累、长期投资和获取长期回报的过程,要求从事这一项工作的金融机构始终坚持长期经营、价值投资、审慎管理的理念。
多年来,保险机构推出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期限长,其中一些产品通过终身化领取的设计,充分保障养老消费的可持续性,匹配个人的养老需求。商业养老保险普遍多账户设计,有助于在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现状下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有效结合,满足客户不同养老财富管理风险偏好需求。
平安人寿党委书记、董事长杨铮认为,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保险公司具有强大的精算能力和长期资产配置能力。个人养老金要求长期稳定回报、安全,期限不能长长短短,收益不能忽高忽低。所以,保险业参与个人养老金具有天然优势。
值得一提的是,在参与养老金融的机构中,只有保险机构能够开发和销售生命年金产品。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负责人朱俊生表示,生命年金以被保险人生存为条件,可实现终身年金领取,即只要个人生存,就可以领取养老金。这种以生命表为依据、运用精算技术的年金化领取能够有效解决个人预期寿命不确定性带来的挑战。
“保险业应充分发挥在生命表、精算方面的优势,以及过去在提供年金化领取服务方面积累的经验,在养老金领取环节积极发挥作用。”朱俊生表示。
与养老服务有机结合
人口老龄化提升了养老服务需求,尤其是对机构养老和专业护理服务的需求。养老的主要支出项目包括康养、护理和医疗等。保险业能够提供风险保障、资金管理、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等一系列与养老相关服务方案,可以更加顺畅地建立起养老财富支付生态,可直接在自营的个人养老金相关产品中嵌入健康管理和养老社区入住的增值服务。
朱俊生表示,我国保险业参与养老服务在2015年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以重资产、轻重资产并举、轻资产等多种投资模式,探索保险与综合型养老社区、旅居养老以及居家养老服务结合,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同时,商业养老保险与养老服务结合,可以满足消费者获取与提前锁定优质康养服务资源的重要诉求。因此,要探索保险产品与康养服务相结合的不同模式,以刚性的养老需求带动相对低频的保险需求,将单纯的“现金”给付演进为“现金+服务”综合解决方案。
国民养老保险总经理黄涛表示,保险业应积极推进和参与个人账户制建设,为客户提供保障终身财务安全的综合性养老金融服务解决方案。通过合理的养老金融产品服务组合、与养老服务对接配套、积极对接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等方式,以合作包容、共享共赢的发展模式更好地满足老百姓养老核心诉求。
坚持普惠利民
“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迫切需要解决普惠养老问题。”在黄涛看来,养老金融的核心是要坚持普惠利民。养老金融机构的负债和资金周转周期都是长期的,追求最大利润过程应该也是长期的。一方面,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一定要坚持“让老百姓看得明白,搞得懂,好操作”的原则,实现养老金融产品的稳健适用、简单易懂;另一方面,要坚定审慎长期投资策略,投资要跨越经济周期的波动,为老百姓的养老钱赚取长期稳定回报,不能单纯追逐短期利润最大化。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服务保障民生、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一环,要实现制度的普惠性,满足中低收入人群需求是关键。对此,保险业应为中低收入群体等提供投保门槛低、价格优惠、保障责任简单明确的产品。
黄涛称,从养老金融服务机构角度来讲,主要应该从内部发掘资源,在专业专注上发力,在形成良好核心机制上努力,对一些外部政策不能有“等”和“靠”的依赖思想。养老金融服务机构需要苦练内功,加强经营管理机制建设,把销售管理机制、产品研发机制、长期投资机制、风险内控机制、信息披露机制做好,把经营管理的数字化工作做好,使“让利于民”落到实处,让养老需求人群对养老金融机构有更多信任,逐步改变过去有一些产品和服务不够透明、成本费用偏高等情况。
杨铮则表示,有竞争才会有更多更好的产品研发出来,“我们会积极关注国家在个人养老金政策方面的变化、同业产品的创新等,同时也会致力于推动对客户在养老部署安排上的理念宣传,研发相应的产品。”(稿件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