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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增保、提质”的改革阶段性目标基本达成 交强险为消费者增加21万亿元保险保障

2022-08-15 09:03:11  |  编辑:河北省保险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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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车险综合改革后交强险经营的第一个完整年度。

8月12日,银保监会向社会披露了2021年交强险“成绩单”。数据显示,2021年,63家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共承保机动车数量达3.23亿辆,同比增长7.3%;交强险保费收入2374亿元,车均保费767元,同比下降1.8%,为消费者节省保费支出82亿元;保额64万亿元,比上年增加21万亿元,整体提升48.8%;赔付金额1763亿元,各类经营成本585亿元(含救助基金29亿元),承保亏损44亿元。

8月12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就2021年度交强险运营情况做了进一步介绍。相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保险业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交强险改革“降价、增保、提质”的阶段性目标基本达成,保险保障杠杆作用进一步发挥,车险综合改革政策红利深入惠及广大消费者。

“两升一降”惠及消费者

我国自2006年7月实施交强险以来,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机动车驾驶员的行车风险,同时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救助和补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作用也越来越明显。

2021年,交强险的保险保障功能显著加强,总体呈现“两升一降”的特点,即总保额上升、总赔款增加、车均保费下降。

数据显示,2021年,交强险保障金额比上年增加21万亿元,同比提升48.8%,相当于交强险的保险保障比上年扩大了近一半。

“这一方面是由于机动车保有量同比上升,参保车辆数增加7.3%;另一方面则是车险综合改革后,交强险总责任限额由12.2万元提升至20万元,带动保险保障总体上升。”太平洋产险副总经理席于林表示。

赔付方面,2021年,交强险立案件数同比增长20.9%,赔付金额同比增长27.4%,总赔款同比增加379亿元。

对此,席于林分析,交强险赔付增加原因有四方面:一是车险综合改革后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高,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二是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的推进,农村居民在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数额较大幅度提高;三是车辆承保数量的增加,交强险立案件数也大幅增长;四是消费者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性支出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逐年增长。

保费方面,安全驾驶的消费者获得更大优惠幅度。2021年车均交强险保费为767元,同比下降1.8%,消费者节省保费支出82亿元。

“这主要得益于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优化,奖优罚劣的杠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车险综合改革后,实施区域差异化的费率浮动机制,很多地区对于多年不出险的投保人,最大优惠幅度达到50%。”席于林表示。

“不赢不亏” 提升服务质效

据了解,作为一项法定强制险种,我国交强险采用的是“政府定价,保险行业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要求其在“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上,充分凸显社会救助的功效。

数据显示,2021年交强险承保亏损44亿元,分摊投资收益86亿元,“不盈利不亏损”的经营原则持续巩固。

人保财险副总裁张道明介绍,近年来,交强险承保车辆、受益人群不断增加,覆盖面也在逐年扩大,始终运行在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整体经营“不盈利不亏损”的良性轨道。

与此同时,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等金融服务的通知》的各项要求,保险业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全力保通保畅支持货运物流生产。

具体来看,针对疫情多点散发的情况,保险业开展纾困行动,主动面向疫情严重地区的停驶车辆开通保险延期服务,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加大对停驶车辆支持力度;创新保障手段,以线上化模式优化物流保险服务模式,建立物流行业全流程风险解决方案,保障产业链供应链以及物流有序运转;升级线上服务,从线上投保、线上理赔、防疫管理等方面全力支持货运企业运营管理,助力防疫抗疫。

优化机制 释放社会效益

2021年以来,保险业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交强险制度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服务民生保障。

参与救助基金制度改革便是其中之一。据了解,2021年,保险业配合相关部门对救助基金进行调整,具体包括:延长求助时限,将救助基金垫付的人伤抢救时间范围由72小时扩大为168小时;扩大救助对象,增加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为救助对象;简化申请手续,规范救助基金网上申请和审核流程,设立热线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阳光财险副总经理兼总精算师朱仁栋表示,救助基金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为抢救费超过交强险限额案件中的受害者提供救助。救助基金垫付的人伤抢救时间范围又直接关系到能有多少伤者的抢救费得到垫付。此次调整之后,这个时效从3天延长到7天,意味着7天之内的抢救费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都可以申请救助基金机构进行垫付。

“这不仅可以覆盖更多案件,极大地提高救助基金使用效率,释放社会效益,更重要的是可以帮助更多交通事故受害者强化交强险制度的社会保障功能。”朱仁栋说。

此外,保险业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试点,集中力量配置人伤案件的服务资源,在人伤评残、纠纷调处、医疗评估等方面优化管理流程,简化申请手续,不断提升人伤理赔服务效率。

今年5月1日起,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实现城乡统一。上述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保险业将继续积极参与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统一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伤理赔服务,履行社会责任,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