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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农业保险赔付率

2024-05-11 15:49:50  |  编辑:河北省保险学会

最近,笔者参加了一个关于农业保险的研讨会,会上谈到赔付率的时候引起多方议论。保险公司、期货公司、政府部门、农户代表都从自己的角度来解释赔付率。对保险赔付率的关注,实际上很普遍。交强险、商业车险的赔付率都曾引起广泛关注和议论,也对交强险和车险改革起到一定推动作用。这些年,农业保险发展很快,可是大家对赔付率似乎有些不满意。笔者认为,有必要专门就农业保险赔付率的话题进行探讨。


什么是保险赔付率?


保险赔付率是反映保险赔付水平和状况的一个指标。通常是看保险赔付在保险费收入中的比率。


保险赔付率有不同的计算公式:


“简单赔付率”公式,用计算期间(例如1年)的已决赔款总额除以保险费总收入,这个赔付率计算公式简单明了。


对于财务核算来说,简单赔付率不能很好反映各相关经营指标的实际变动,因此就有了比较细致考察赔付率的“综合赔付率”的公式。以农业保险为例,综合赔付率公式的分子为“已决赔款+期末未决赔款-期初未决赔款-再保险摊回”,分母为“已赚保费-再保险费支出-保费准备金”。简单赔付率与综合赔付率计算出来的赔付率数字会有一定差别。但是,简单赔付率由于简洁明了、易于计算,使用比较广泛。只有公司核算的时候才使用综合赔付率。


赔付率合理与否,与“目标赔付率”有关。目标赔付率是精算部门或者管理部门设定的。对于农业保险来说,财政部门设定的目标赔付率是80%。它的意思是,在一定期间,平均赔付率达80%,即达到精算要求或者管理部门的期望。之所以设定80%的赔付率,是因为经营农业保险也要花费经营费用。财政部规定的“综合费用率”(包括经营管理费用、协保员佣金、适当利润等)是20%。在一个时间段(例如5年、10年)实际赔付80%左右,就表明精算比较合理,经营比较健康,对财政资金来说,就达到了理想的效果。如果保险赔付率远低于80%,说明定价偏高,或者赔付不到位;反之,如果赔付率太高,就说明定价太低了。一个时期的赔付率过高或过低,有随机因素(年际之间的灾害损失差异或者价格波动)的影响,但也有可能是定价不够精准或者赔付不精准造成的,那就需要进行适当调整。近年来,有的省份根据5年赔付率的情况,适当调整本省保险费率就是基于这个原因。


为何要关注保险赔付率?


政府部门、保险经营机构、农户等各方关注赔付率的理由,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赔付额的多少、赔付率的高低可以反映投保农户获得损失赔偿的多少。灾害较大的年份赔付率高,说明农户获得的损失补偿比较多,比较正常。假如灾害大的年份赔付率不高,投保农户的正当权益可能受到损害。大灾年份,农户非常盼望能得到较多农业保险赔付。


第二,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都非常重视,投入大量补贴。笔者初步计算了一下,2007年到2023年,中央和地方政府给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总额有6194.17亿元,签单保险费总收入是8391.30亿元,平均保费补贴率是73.82%,平均简单赔付率是62.46%。2023年的简单赔付率是79.74%(包括商业保险,但不包括“保险+期货”)。


政府补贴保险费是为了实现其政策目标,主要是保障国家农业安全,稳定和增加农民的收入。赔付率的合理与否,是评价农业保险政策效率和公共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三,就农业保险经营部门来说,在既定灾害状况条件下,赔付率高低是经营结果的一个重要评价指标。这个指标既可以反映公司精算水平高低,也可以反映经营水平和质量的优劣,因此经营机构都将其列入业绩考核指标,有的甚至“预设”赔付率(当然这是错误的)。显然,对于商业性保险机构来说,赔付率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经营的盈亏,也就是其“经济效益”的好坏。当然,经营效益还跟成本控制有重要关系,这是另一个问题,即综合成本率,此处不讨论。


如何看待保险赔付率?


对于农业保险赔付率,既要考察年度赔付率,也要考察一个时期(例如5年、10年)的平均赔付率,缺一不可。


保险经营机构比较关心年度赔付率,因为它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当年经营效果,这个效果可能是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这是可以理解的。


政府主管部门也很重视每年的赔付率,关心财政资金效果如何。投保农户主要关心的是今年保险公司赔付了自己多少钱,对于赔付率并不敏感。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正确看待赔付率呢?


我们应该关注的是一定期间(例如5年、10年)的平均赔付率,这才是具有说服力的赔付率,是检验精算合理性的指标。当然,精算定价是基于过去若干年份的灾害损失数据获得的经验模型计算的,灾害损失在精算定价之后会有变化。所以,根据一定期间平均赔付率的适当与否(以目标赔付率作为尺度)进行必要的费率调整是科学的选择。


保险经营机构有商业目标,做农业保险必须有“政策观念”和合理的盈利心态,对待赔付率也应该更多地考虑农户的利益,考虑政府资金的利用效率,这才是眼光长远的体现。因此,经营机构应该与政府部门密切配合,在主要由经营机构精算定价的时候,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根据赔付率高低,合理调整精算费率。


(作者:庹国柱 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农村保险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