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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业保险创新发展,助力河北农业绿色崛起

2016-02-17 02:24:52  |  编辑:河北省保险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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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业保险创新发展,助力河北农业绿色崛起

宋建辰


(紫金财险沧州中心支公司,河北 沧州 061000  


[摘  要]农业保险是防范农业灾害风险的有效途径之一,河北省作为农业大省,加快农业保险创新发展,对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意义重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农业保险发展,抓好重点,凸显亮点,攻克难点,积极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的政策思路,促进农业保险科学发展;健全服务网络、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和水平。


[关键词]河北 农业保险 创新发展


     农业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管理和社会管理手段,在防范农业灾害风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农业保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的重要作用,努力促进农业保险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从而也带动河北农业绿色崛起。


一、农业保险对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意义重大

  农业保险是防范农业灾害风险的有效途径之一。我国是自然灾害尤其是农业灾害发生频繁的国家之一。作为一个拥有几亿农村人口的农业大国,我国农业既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又是公认的高风险、低效益的弱质产业。转移所面临的各类农业风险,维持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稳定,有效的途径之一就是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作用,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构建农业保险体系,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通过农业保险,可以聚集和建立起农业风险基金,及时有效地补偿农业灾害损失并迅速恢复生产,最大限度消除农业风险的不良影响,保障农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所以,农业保险既是农业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分散农业风险、补偿农业损失、提升农业防灾抗灾和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建设新农村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农业保险发展

    第一,抓好重点,凸显亮点,攻克难点,积极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工作应以满足农业、农村、农民风险保障需求为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尊重实践、创新发展,使农业保险的发展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业所需,顺应农民所愿。一是抓好重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价格稳定。二是凸显亮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农业生产方式转变。针对地方特色农业和支柱产业,积极开展蔬菜、果木等保险业务,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针对农民主要的生产生活资料,积极开展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民工意外伤害等保险。三是攻克难点,推动农业保险发展能力和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着力构建科学的风险定价机制和风险分散机制,进一步务实农业保险商业运作的市场基础;加强风险基础研究和新技术应用,积极拓展天气指数、市场风险等保险产品,改善农业保险产品结构;探索有效的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形式,鼓励基层农林服务部门参与农业保险服务,争取所有乡镇都有“三农”保险服务网点,实现农业保险的“面对面”服务。

    第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的政策思路,促进农业保险科学发展。

要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我们一定要按照要求,更加重视制度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通过基础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增强农业保险的内生增长能力。一 是加快推进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建设。法律法规体系是农业保险基础制度体系的重要核心和基石,是农业保险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农业保险立法的基础条件更加坚实,参与各方对农业保险的运作规律有了更深、更为全面的了解,对农业保险的定位、经营模式、支持政策等方面的认识已渐趋同,对加快农业保险立法必要性的认识已趋于一致。我们应进一步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从法律层面明确对农业保险的定位,明确保险监管部门、保险经办机构、农户等相关参与主体在推进农业保险发展中的权责。二 是建立健全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是实现我国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建议推动尽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提高重大灾害事故的抵御能力。可考虑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建立农业巨灾风险保障基金,在保费补贴之外单独预算,形成由财政支持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再保险保障,实现农业巨灾风险在全国范围内的分散化解,提高保险业抗御农业巨灾风险的能力。三 是调整发展农业保险的政策思路。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把更多的产品和农户纳入风险保障体系。应扩大农业保险的品种范围和提高已纳入补贴范畴的种养业保险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四 是与时俱进完善农业保险产品。适应农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和农户风险保障的需要,稳步提高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水平。一是拓展风险保障范围。短期内,不仅应将保障范围扩展到全部直接物质成本,还应将人工成本、土地租金、机械作业服务费用等全部成本纳入保障范围。从长远看,应逐步实现由保成本向保产量以至保收入的转变。二是动态调整农业风险保障水平。建议以三年为周期调整风险保障水平,以前三年的农业生产平均成本为基数,确定后三年的风险保障水平,建立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水平动态调整机制。五 是提供多种档次的风险保障。设计高、中、低不同档次保险金额的产品,对不同档次的实行差别化的补贴标准,由农民根据缴费和补贴标准以及自身风险防范的需要自由选择参保档次。取消免赔比例,根据受灾情况据实赔付。六 是对相互制保险公司实行差别化的税收优惠政策。鉴于相互制、合作制农业保险公司经营不以盈利为目的,经营结余也不是公司利润而是农民的共济补偿资金。如果对公司的丰年结余进行征税,实际上等于政府把补贴给农民的资金减少了,同时也降低了公司应对大灾风险的能力。因此,建议对其实行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优惠。

    第三,健全服务网络、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是健全服务网络。因为基层服务能力的高低是农业保险服务水平的重要体现,所以要强化基层服务网点建设。要切实加强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有关部门要推动经办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延伸自身机构或借助农业、林业部门基层机构及其他基层涉农机构的力量,强化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点建设,协同开展相关工作,有效提升基层服务水平。二是强化信息建设,务实基础数据,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信息化建设是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衡量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农业保险相对于其它险种,数据信息量更加庞杂,相关行业的数据基础更加薄弱,保险公司的投入也相对不足。因此,农业保险要下更大力气加强信息化建设、务实基础数据。通过对农业保险信息网络的扩容改造,加强基层服务机构的电脑配置等,构建具有高可靠性、高安全性、高扩展性的农业保险信息网络体系,大力提升服务能力,以满足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和覆盖面快速扩大的服务需求。

    加强河北农业保险相关研究工作,为河北农业保险的经营提供科学依据。我省农业保险的研究尚落后于保险实践。应推动河北省农业保险的交流和合作。进一步加快河北省农业保险专业化能力和制度建设从而助力河北农业绿色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