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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扶贫实践探索及分析

2017-12-15 10:57:06  |  编辑:河北省保险学会




保险扶贫实践探索及分析





主  持  人:冯文丽
课题组成员:王芳 黄英爽






河北省保险学会
河北经贸大学农业保险研究所

2017年10月
 
目 录
一、保险扶贫的支持政策 4
(一)政策体系 4
(二)总体目标 4
(三)优惠政策 4
二、保险扶贫的实践探索 6
(一)农业保险扶贫探索:阜平模式和盐池模式 6
(二)医疗保险扶贫探索:赣州模式 17
(三)民生保险扶贫探索:重庆模式和泗洪模式 19
(四)保证保险扶贫探索:隆化模式和郧阳模式 25
(五)保险投资扶贫探索:支农融资和产业扶贫投资基金 31
(六)保险就业扶贫探索:河南息县模式 35
三、保险扶贫存在的现实问题 36
(一)建档立卡户的瞄准和退出机制不完善 36
(二)保险公司承担贷款损失的比例过高影响业务规模 36
(三)扶贫保险亏损严重可能影响持续性 37
(四)一些扶贫保险产品定价的精算支撑薄弱 37
(五)扶贫保险相关信息支撑不足 38
(六)基层政府的保费补贴负担较重 38
(七)基层政府或有负债风险不容忽视 39
四、优化保险扶贫的对策建议 39
(一)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精确瞄准贫困户 39
(二)优化“政银企户保”模式的风险分担机制 40
(三)强化扶贫保险产品定价的精算支撑 40
(四)强化扶贫保险的信息支撑 41
(五)降低扶贫保险的县级财政负担 41
(六)建立扶贫保险的风险共担机制 42
(七)合理控制基层政府的财政风险 42


2015年11月27日至28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的庄严承诺。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保险所特有的功能机制,注定了保险在脱贫攻坚中大有作为。保险机制的保障功能有助于促进贫困地区风险管控能力的提升;保险机制的利益调节功能有助于完善贫困治理方式;保险机制的融资功能有助于向贫困地区“输血”并增强 “造血”功能;保险机制的杠杆功能有助于放大扶贫资金的使用效应。近年来,各地区不同模式的保险扶贫探索,逐步证实了这一点。
一、保险扶贫的支持政策
(一)政策体系
2016年5月26日,中国保监会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对各保险公司充分发挥保险行业体制机制优势,履行扶贫开发社会责任,全面加强和提升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能力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6年7月,保监会与贵州省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在贵州建设“保险助推脱贫攻坚”示范区的实施方案》,结合贵州实际,探索“一地一策”,进一步提高扶贫特惠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016年12月,保监会出台《关于加快贫困地区保险市场体系建设 提升保险业保障服务能力的指导意见》,优化保险机构资源配置,加快贫困地区保险市场体系建设,提升保险业精准扶贫能力。
(二)总体目标
《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对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提出了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国家脱贫攻坚战相适应的保险服务体制机制,形成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等各类机构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保险服务格局。努力实现贫困地区保险服务到村到户到人,对贫困人口“愿保尽保”,贫困地区保险深度、保险密度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贫困人口生产生活得到现代保险全方位保障。
(三)优惠政策
1.农业保险优惠政策
鼓励保险机构到贫困地区开办农业保险;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开发扶贫专属特色农业保险产品;扶贫保险产品的费率可在报备费率基础上下调20%;对已确定的灾害,可在查勘定损结束前预付一定比例的赔款;优先吸纳贫困人口作为农业保险协保员。
2.健康保险优惠政策
大病保险向困难群众实行倾斜性支付 (降低起付线、放宽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水平);积极开办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对外出务工农民工开辟异地理赔绿色通道;为驻村干部和扶贫挂职干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提供意外伤害保险保障。
3.教育脱贫优惠政策
针对贫困家庭大中学生提供助学贷款保证保险;面向贫困家庭子女开展保险职业教育、销售技能培训和定向招聘;推动贫困地区员工属地化;吸纳贫困地区大学生就业。
4.保险资金运用优惠政策
鼓励保险资金向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倾斜;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各级政府建立的扶贫产业基金;鼓励保险机构加大对贫困地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的支持力度;对涉及脱贫攻坚等符合国家发展战略重大项目的PPP投资计划建立专门的业务受理及注册绿色通道;开展“农业保险+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保险资金支农融资”试点;设立中国保险业产业扶贫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专项用于贫困地区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等。
5.差异化监管优惠政策
优先支持中西部省份设立保险法人机构、分支机构和开展相互制保险试点;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的企业,或对扶贫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企业投资设立保险公司,给予重点支持、优先审核;对到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下延机构和开办扶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优先予以审批;严格控制贫困地区现有保险机构网点撤并;对投向贫困地区项目的保险资金运用产品及涵盖贫困农户生产生活全方位风险的“特惠保”等一揽子保险产品优先予以审批或备案;对贫困地区分支机构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导致的经营亏损,不纳入绩效考核指标。
二、保险扶贫的实践探索
近两年来,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探索出各有特色的保险扶贫模式,创新出到县到人的保险扶贫产品,基本形成了保险扶贫的三大产品体系:一是以农业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保险和财产保险为代表的保险扶贫保障产品体系;二是以保证保险、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为代表的保险扶贫增信产品体系;三是以保险资金支农融资和直接投资为代表的保险扶贫投资产品体系。本文拟对农业保险、医疗保险、民生保险、保证保险、保险投资及保险就业在扶贫方面的实践探索和经典案例进行总结和分析。
(一)农业保险扶贫探索:阜平模式和盐池模式
1.阜平“金融扶贫,保险先行”模式
(1)河北阜平简介
河北省阜平县是革命老区,是我党我军历史上创建的第一个敌后抗日根据地——晋察冀边区政府所在地。阜平地处太行山深区,沟壑纵横,土地贫瘠,交通不便,产业基础薄弱,基础设施条件差,人均收入低,一直是国家级贫困县,并且由于贫困范围广、贫困程度深、发展基础薄弱,被列为燕山—太行山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燕山—太行山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试点。
阜平全县山场面积326万亩,占总面积的87%,耕地面积仅21.9万亩,人均0.96亩,俗称“九山半水半分田”。全县164个贫困村,占全部行政村的78.5%。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81万人,占总人口的48%,扶贫攻坚任务艰巨。
针对金融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血源”不足、“血脉”不通、“血流”不广等现实问题,阜平县以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作为突破口,为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提供自然灾害事故和市场价格下跌双重保障,通过保险兜底,协助基层政府重塑信用体系,降低农户到期无法偿还贷款的风险,稳定金融机构的风险预期,建立“政府+保险+银行+农户(企业)”的金融扶贫模式,有效解决了金融机构经营成本高、风险大和农户贷款难、贷款贵,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的问题,以“保险引进去”,推动“金融活起来”,助力“产业兴起来”,实现“群众富起来”。
(2)主要做法
①产品创新:开发特色农险
按照“中央支持保大宗、保成本,地方支持保特色、保产量,有条件的保价格、保收入”的要求,除了中央和省政府提供补贴的玉米、马铃薯、花生、奶牛、能繁母猪、林木、设施农业等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外,阜平县还根据当地农业种养特色,因地制宜开发了适合保障贫困山区生产发展的大枣、核桃、肉牛、肉羊成本价格保险和养鸡保险、种羊养殖保险 6 种县级财政补贴险种,由县政府提供 60%的保费补贴,参保农户自己承担 40%。成本价格保险既保障灾害事故造成的产量损失,又保障市场价格下跌损失,锁定了农户农业生产成本收益。2016年3月份,又开发了食用菌、肉驴、蜂业、毛皮动物、杂粮、中药材等28款扶贫保险产品,建立了完善的特色扶贫农业保险产品体系,保障农户生产收益。
②模式创新:联办共保
阜平县采用“联办共保”的模式推进农业保险,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按有关规定执行,特色产业保险产品农户和企业自缴保费的40%,政府保费补贴60%。保费收入由保险公司和政府保险专户5:5分成,保险赔款由保险公司和政府保险专户5:5分担。同时,为防止把政府负担部分的保费赔穿,阜平县政府拿出3000万元设立保险风险保障基金,并建立基金补充机制:如果当年赔款小于保费收入,节余自动留在保险基金,不断扩大保险基金规模。
当地建成由县金融服务中心、乡金融工作部、村金融工作室构成的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网络,覆盖全县 13 个乡镇 209 个村,为金融保险扶贫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保险公司和政府分别利用技术优势和行政资源协同推进农业保险,降低推进工作的成本和难度。
③制度创新:探索“基本+补充”普惠农险
为破解贫困农户对农业保险缺乏需求与农业保险交易成本高的双重困境,切实兜住农业产业风险和真正做到保险普惠,阜平县探索了“基本+补充”的普惠性农业保险开办制度,其核心在于“政府补助保费保基本、农户自愿参保保增量”,即由阜平县政府对基本保障全额补助保费实行统保,农户根据自身投保意愿和缴费能力可以自费提高保障水平,既实现了基本保障的普惠性,又保证了农户对更高保障需求的多样性。
④功能创新:启动“政融企户保”金融扶贫
按照“政府政策支持+保险资金融资+保险风险保障”的运行模式,积极启动“政融企户保”金融扶贫项目,将阜平县作为开展支农融资业务的首家试点地区,通过发挥保险保障、保险资金以及农村扶贫数据集合等支农优势,提供保险、项目融资、数据信息等综合金融服务,为农户和农企提供农业保险和信贷资金支持,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金融扶贫服务链。 
(3)开展情况
①结合阜平农业特色,实施农业保险全覆盖。一是对规模数量大、覆盖面广的种养两业保险标的实现全覆盖。二是对重点发展的种养两业保险标的实现全覆盖。2015年,在玉米、花生、奶牛、育肥猪等14个政策性险种外,又结合基层实际,开发了大枣、核桃、肉牛、肉羊、种羊、肉鸡6个商业保险产品。2017年将基本实现对食用菌、大枣、核桃、肉牛、肉羊等标的集中连片生产区的全覆盖,经测算共补贴保费近2300万元。到2020年,随着农业生产规模扩大,预计保费补贴可能达到5000万元左右。三是对主要风险因素实现全覆盖。灾害险承保自然灾害及疫病、疾病等损失,成本损失险承保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这就兜住了贫困户发展生产的风险底线。
②承接政府管理职能,实施民生保险全覆盖。一是大病保险全覆盖,不断提高报销比例。近年来,阜平县每年拿出1800万元补偿基金,对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大病患者及特殊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补偿的基础上,进行再次报销,对全县60岁以上参合老人在县域内住院治疗费用全部报销。二是民生保险全覆盖。阜平县为全县农户投保平安综合保险,提供人身意外险保额5万元、家庭财产险保额1.85万元的综合风险保障,保费由县财政全额承担,总计提供29.66亿元的人身风险保障和10.97亿元的家庭财产风险保障;县政府出资22.8万元为全县人口购买“一元民生保险”,即保费1元钱,保险金额每人10万元,保险责任为见义勇为、自然灾害和火灾爆炸等方面,防止农户因意外致贫,因意外返贫。
③创新开展保险资金“支农支小”。保险公司结合阜平县扶贫工作实际,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开展“政融保”支农融资项目,为农民扩大再生产提供融资支持。针对阜平开发设计了系列融资产品,首期推出“人保支农融资”产品,为阜平县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和涉农企业提供保险资金融资。通过支持农户发展规模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脱贫致富,截至目前,为阜平县155个贫困农户、7个农业企业提供了4391万元的资金支持。
④探索“保险+信贷”扶贫模式。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农业保险、借款人意外险及贷款保证保险等信用增进类保险,通过从贷款链条中转嫁自然灾害、意外及信用风险,帮助贫困农户更加容易地获取银行小额贷款,农户通过保单质押并结合“三户联保”,可获得5万-10万元贷款。由于农业保险为偿还贷款提供了基本保障,银行放款积极性大幅提升。截止目前,全县共发放担保扶贫贷款10.75亿元,其中,农户7909户7.15亿元,企业101家3.6亿元。
(4)实施效果
通过实施“农业保险全覆盖”,开发推广特色农业保险和成本价格损失保险,积极探索“保险+贷款”和保险资金支农融资的新型金融扶贫模式,为农户投资提供保险保障和信贷支持,保险助推脱贫攻坚取得了初步成效。
①农户的风险保障显著增加。2016年,阜平县共办理农业保险1039笔,为188个村的5.48万户农户,累计提供风险保障13.7亿元,为103个村1.8万户农户支付保险赔款1980.84万元。其中,为发展八个富民产业生产的3.01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2.42亿元,累计为5487户(次)农户支付保险赔款1616.93万元。
②富民产业快速发展。在农业保险全覆盖提供风险保障、融资支持跟进后,阜平县大枣、核桃、肉牛、肉羊等富民产业快速发展,食用菌产业从无到有,初具规模。2016年全县食用菌种植发展到1万亩,建成3500个大棚,直接参与农户为6260户,覆盖贫困户3316户,实现年产值1.03亿元;新增中药材种植面积3万多亩,总面积达到4.1万亩,总产值1.03亿元,效益9648万元,带动贫困户2230户5421人,户均增收2.09万元。初步形成了保险保企业,企业带农户的产业扶贫新模式。2015年以来,阜平共新培育农业规模经营主体100余家,新增产业投入4亿元以上。
③有效优化了政府扶贫资源配置。2016年,阜平县县级财政补贴农险保费资金共计1400万元,撬动了2794.46万元的保险资金,使全县农户获得了13.7亿元保险保障,资金的杠杆效应达到近百倍,显著放大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能,提高了扶贫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④脱贫攻坚效果初步显现。伴随着金融保险风险保障、富民产业快速发展,阜平县贫困农民增收明显,贫困人口大幅减少。2016年实现财政收入3.61亿元,全县人均收入达到6700元,较2014年翻了1翻,贫困人口下降到2.88万,有7.93万贫困人口成功脱贫,贫困发生率下降到了14.8%。
2.盐池“2+X”“脱贫保”模式
(1)宁夏盐池简介
盐池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东部、陕甘宁蒙四省交界地带,地处毛乌素沙漠南缘,国土面积8522.2平方公里,辖4乡4镇1个街道办,102个村民委员会,65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7.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4.3万人。盐池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有贫困村74个,建档立卡贫困户11228户34046人,占农业人口的23.98%,有中国滩羊之乡、中国甘草之乡两个“国字号”品牌。
(2)贫困户主要风险源
根据盐池县智慧扶贫系统数据显示,2016年,盐池县1122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共34046人)中,3498户是因病致贫,占全县建档立卡人口的31.78%; 1207户是因残致贫,占10.97%;两项加总占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42.75%。
此外,盐池县的产业发展面临自然灾害、市场波动、资金匮乏等阻碍因素,有404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缺技术”,占比达36.75%,构成单项致贫原因中占比最高的群体。
由此可见,盐池县贫困户面临的两大重要风险源为人身类风险和生产类风险。
(3)“2+X”“脱贫保”产品体系
为实现脱贫攻坚“不落一人,不落一户”的目标,有效降低农民生产生活中面临的人身风险和生产风险,盐池县开始探索保险扶贫模式,为贫困户量身定做了“2+x”“脱贫保”产品体系。
如图1所示,“2+X”“脱贫保”产品体系为贫困户提供全覆盖的人身保险和符合个性化需求的农业保险。“2”指“家庭成员综合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两种人身保险,这两种保险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实现了全覆盖;“X”则指贫困户根据自身需求从黄花菜种植保险、马铃薯收益保险、玉米收益保险、荞麦产量保险、滩羊肉价格指数保险等12种特色农业保险中选择“X”种,所选择的“X”不能大于3种,一是防止农户发展产业过度多样化,二是防止农户保费负担太重。政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2+X”产品体系提供最高1000元的保费补贴。
 
图1:盐池“2+X”“脱贫保”产品体系
(4)“脱贫保”人身保险主要产品的内容
家庭成员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范围为盐池县所有农村户口居民,保险责任为意外死亡、伤残、意外医疗。以户为单位投保,每户每年保险费100元/份,每户意外伤害保险金额99000元/份,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9900元/份,除去100元免赔额后按照80%赔付。意外伤害保额、意外伤害医疗保额和疾病死亡保额按照每户户口内人数均分。
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投保范围为盐池县所有农村户口居民。保费收取标准为90元/人(贫困户为45元/人)。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最高报销额度20万元。保险责任为:参保人群医疗费用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目录内医疗费用达不到大病起付线的,对单次医疗费用在5000元至大病起付线之间的,对其中目录内费用按照50%报销;对剩余目录内医疗费用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之上的,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费用由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按比例报销:个人自负的目录内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报销80%,个人负担20%;个人自付的目录外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报销补偿70%,个人负担30%,保险年度内最高报销额度20000元为限。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为贫困户设计了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凸显了对弱势群体的关注,提高了老年人的人身保障水平。保费90元,保额408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保费全部由政府出资。
④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为在金融机构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日常生活或劳动中发生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和伤残。
表1列示了盐池县“脱贫保”人身保险主要产品的主要内容
表1:盐池县“脱贫保”人身保险产品的主要内容
保险产品 保费 保额
贫困家庭成员意外伤害保险 100元/户 99000/户
贫困家庭成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45元 累计最高赔付限额200000元/人
借款人(互助社社员)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费率为1.8‰ 建档立卡户实际贷款金额
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保费90元/人 40800
截至2017年6月末,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累计承保风险保障182.24亿元:其中“脱贫保”家庭成员意外伤害保险承保11191户,风险保障11.98亿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承保3312人,风险保障67.22亿元;健康扶贫保险家庭成员意外伤害保险承保11511户,风险保障11.39亿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承保31991人,风险保障63.98亿元;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承保 19529人,风险保障4.3亿元;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风险保障24.27亿元。
(5)“脱贫保”部分财产保险产品的内容
在财产保险方面,通过产品创新进行差别化处理,在原有保险产品的基础上,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政策倾斜,实行最低保费、最优保额,以扩大保险的覆盖面。
“脱贫保”财产保险主要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盐池县支公司牵头,产品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扶贫小额信贷保险,当借款人无法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时,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转嫁了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贷款,增加农户的信贷可获得性,同时也降低了农户的借款利率和信贷成本;二是针对盐池县的滩羊、荞麦、黄花菜、马铃薯等特色优势产业提供各类农业保险,其中包括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等创新险种。收入保险将农业保险的“保灾害”延伸到“保价格下跌和产量降低”,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投保的优势特色产业因价格下跌或者产量降低导致销售收入低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时,均由保险公司在各项责任对应的保险金额内进行赔偿。表2列示了盐池县“脱贫保”部分财产保险产品的基本内容及优惠政策。
表2:盐池县“脱贫保”部分财产保险产品及优惠政策
保险产品 保费与保额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优惠
建档立卡贫困户 普通农户
黄花种植保险 1000元/亩 专门针对建档立贫困户。
荞麦产量保险 保费12.8元/斤
保额128斤/亩 专门针对建档立贫困户。
保险责任为每亩64公斤。
滩羊价格指数保险 保费30元/只
保额720元/亩 专门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
保险合同价格为22元/斤。
基础母牛保险 保费245元/头
保额7000元/头 保费150元/头
保额2500元 保险费率由原来的6%下降至3.5%,保险金额更接近困难群众的真实生产成本。
基础母羊养殖保险 保额600元 保额500元 在保费不变的基础上提高保额,使保险保障程度更接近困难群众的真实生产成本。
能繁母猪养殖保险 保费60元/头
保额1000元/头 保费60元/头
保额1000元/头 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保费全部由政府承担。
2016年,人保财险盐池支公司实现“脱贫保”农业保险累计承保11325户(次),收取保费701.93万元,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特色产业提供1.35亿元的风险保障,支付赔款1207.72万元,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风险保障。
(6)“脱贫保”保险风险补偿基金
2016年,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两家扶贫保险承办机构共收入保费1415万元,共支付赔款2163万元,简单赔付率为152.86%。2017年,为了保证“脱贫保”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盐池县新增1000万元的“脱贫保”风险补偿基金,建立政府与保险公司之间的风险利益共担机制。一个保险周期内,如果保险公司盈利,60%的收益返回风险补偿基金累积;如果亏损,风险补偿金与保险公司按照6:4的比例分担。风险补偿基金解决了保险公司承保“脱贫保”产品亏损较大的后顾之忧。
(二)医疗保险扶贫探索:赣州模式
1.江西赣州简介
赣州位于江西省南部,俗称赣南,辖4区1市15县,3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综合保税区、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3.94万平方公里,人口960万,国土面积、人口分别占全省的1/4和1/5,是江西区域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设区市;其中农村户籍人口734.2万、占总人口的79.07%;共有283个乡镇、3460个行政村。赣州是江西省贫困人口最多的地级市,2014年有105万建档贫困人口,其中因病致贫占比34.7%。
2.主要做法
为精准解决因病致贫问题,2015年,赣州市在9个县(市、区)开展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试点。2016年起,在全市19个县(市、区)全面试点,由地方财政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市、县财政按2:8 比例全额出资),按年人均90元的筹资标准,为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服务,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按照《国寿城镇居民补充团体医疗保险(2011版)》承保。
贫困人口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分别按医保目录内90%、医保目录外75%的比例由精准扶贫医疗保险给予补偿;市内定点医院减免本院就医发生目录外费用的5%,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医疗机构不减免。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不设起付线,年封顶赔付线25 万元。
3.实施效果
(1)构筑“四道保障线”,极大地降低了贫困人口医疗负担。在新农合基本、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城乡医疗救助三道防线基础上,再为贫困户增设一道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防线,极大地降低了贫困人口的医疗负担。测算表明,通过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贫困人口住院费用自负比约为58.2%;通过新农合大病保险,贫困人口住院费用自负比降至43.8%左右;通过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贫困人口住院治疗费用自负比例降至4.410%。对经前三道保障线后个体自负费用仍超出家庭负担的,民政给予医疗救助,大大减轻了贫困人口的医疗负担。
(2)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赣州市用财政资金为贫困农民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借助保险的市场化运作和第三方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3)减轻了政府扶贫工作负担。将商业保险机制运用于公共服务领域,使政府从具体的繁杂性事务中抽身出来,专注于政策制定和业务监督,减轻了政府管理压力,提升了政府治理水平。
4.理赔案例
章贡区的吴中荣因患A型血友病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用89049.04元,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补偿69015.87元,新农合大病补偿医疗保险补偿7397.09元,剩余12636.08元。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补偿11341.77元,最后吴中荣实际自负医疗费用1294.31元,占总医疗费用的1.45%;
兴国县的胡润香因患再生障碍性贫血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用565850.52元,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补偿100000元,新农合大病补偿医疗保险补偿250000元,剩余215850.52元(其中目录内142308.81元、目录外73541.69元),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补偿183234.2元,最后胡润香实际自负医疗费用32616.32元,占总医疗费用的5.76%。
(三)民生保险扶贫探索:重庆模式和泗洪模式
1.重庆“新e代精准脱贫保”模式
(1)情况简介
重庆市是一个典型的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的直辖市,全市总面积8.24万平方公里,下辖38个行政区县。其中,有14个国家级贫困县、4个市级贫困县,贫困县比例达47.4%,脱贫任务艰巨。在新一轮建档立卡的165.9万人、48.2万户的农村扶贫对象中,因病因灾因意外致贫有61.2万人、17.8万户,占37.4%。
重庆市根据致贫返贫主要原因,于2013年9月开始了农村扶贫小额保险的试点,从试点之初的5个区县10万贫困对象至2015年全市33个区县全面推广。2017年,市扶贫办结合前期试点经验,以新一轮农村建卡贫困户为对象,针对贫困群众现实需求和返贫致贫主要原因,开发了以主要劳动力和未成年人为重点保障对象、包括意外身故和伤残、疾病身故、意外医疗费用、社保目录外住院费用及贫困学生重大疾病五大保障责任的“新e代精准脱贫保”,对全市33个区县所有建卡贫困户实现意外风险、疾病风险责任的全覆盖,对住院医疗费用采用“无纸化”主动理赔服务,有效弥补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的现有保障体系,为贫困群众筑起一道风险防火墙。
(2)保险方案
①参保费用及保障年限
参保费用为每人100元/年。参保对象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当年新识别进入的贫困人口),参保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脱贫攻坚期内连续参保,分年度开展承保理赔核算工作。
②保障范围及赔付责任
第一,小额意外保险。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或残疾,给付保险金,最高5万元;因意外伤害诊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保险金,最高5000元。
第二,大病补充保险。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医保目录外自费医疗费用,按以下比例实行分段式赔付:5000元(含)~2万元按30%赔付;2万元(含)~5万元按40%赔付;5万元(含)以上按50%赔付;每人每年最高赔付15万元。
第三,疾病身故保险。参保人员投保30天后,因疾病身故,给付1000元的疾病身故保险金。
第四,贫困学生重大疾病保险。参保人员投保30天后,贫困户家庭中年龄在322(含)岁在校学生首次确诊患以下重大疾病的,由保险机构给予1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赔付。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急性肾功能衰竭或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脊髓灰质炎症;严重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川崎氏病;重症肌无力;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双目失明;瘫痪;重症心肌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
第五,农房保险。贫困户房屋遭受自然灾害(含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符合保险协议责任范围的倒塌或损毁,依照保险协议采取差异化赔付限额给予赔偿,竹草屋赔偿1万元,土坯屋2.5万元,砖(石)木结构3.5万元,钢筋混凝土6万元。
(3)扶贫成效
2013年至今,累计承保建档立卡贫困户341.42万人次,提供808.11亿元意外伤残、身故和医疗保险保障,累计处理赔案8030件,支付赔款3941.48万元。
2.江苏泗洪“扶贫100”模式
(1)情况简介
江苏省宿迁泗洪县全县共有人口107万人。“十三五”期间,对照人均年纯收入6000元的新一轮扶贫标准,仍有约4.02万户、13.26万低收入人口,省定经济薄弱村35个。这些贫困人群主要致贫原因有:因病占50.54%、因残占18.01%、因灾占3.21%、因学占4.92%。贫困家庭自身缺乏脱贫手段、脱贫途径,对子女就学、大病、自然灾害、人生意外事故等事件应对能力薄弱。
(2)保险扶贫方案
为加大对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力度,江苏泗洪县立足实际出台了《泗洪县低收入人口“扶贫100”商业保险暂行办法》,决定为当地每一位贫困人口购买一份扶贫商业保险,有效保障贫困人口上得起学,看得起病,发生意外事故在短时间内生活得到保障。
“扶贫100”保费为100元,低收入人口100%全部参保但不缴纳保费。保费来源有三个渠道:第一,由县扶贫办、民政局、慈善总会为发起人,县慈善总会利用互联网平台线上接受社会各界捐助;第二,线下统一接受企业资助、个人捐资;第三,不足部分由省、县安排的扶贫资金解决。
(3)保障范围
“扶贫100”保险,在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针对升学教育、初次确诊身患重大疾病、已患病人群自付医疗费用、意外伤害、伤残、身故、房屋受损等情况,由人保财险另外给予补偿。保障范围包括:
①高等教育补助金。对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本、专科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给予扶贫助学资助。在江苏省、市属普通高校就读的,按省财政厅、教育厅、扶贫办《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苏财教〔2016〕151号)精神,享受相应资助;在其他普通高校就读的按学年给予资助,本科学年资助标准为5000元/年/人,专科学年资助标准为3000元/年/人。对当年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录取的,还要一次性资助,本科2000元/人,专科1000元/人。
②疾病险给付。第一,重大疾病首次诊断给付:投保人在投保期间被首次确诊患40种重大疾病之一的,一次性定额给付每人10000元;另外,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在享受正常保险报销后,扣除预先支付的10000元,余下医疗费用继续享受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即贫困户最终自付住院医疗费用=住院总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大病保险补偿-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贫困家庭儿童大病救助等补偿-1万元-补充医疗保险补偿。第二,补充医疗保险补偿:投保人因病住院治疗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不论是否为40种重大疾病患者,均可享受补充医疗保险补偿。第三,合规医疗费用补偿:对合规的医疗费用在享受正常报销后,剩余部分补偿不设起付线,不设最高赔付限额,补偿比例85%,即补偿费用=合规医疗费用剩余部分85%=(合规医疗总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大病保险补偿-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贫困家庭儿童大病救助等补偿)85%。第四,非合规医疗费用补偿:设起付线5000元,扣除起付线后余下部分按累进比例补偿,年度个人赔付最高限额为20000元。
③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额赔付,最高赔付金额每人2000元;意外事故造成残疾的根据残疾等级(110级)确定,按每级2000元计算,最高赔付限额每人20000元;意外事故造成身故的一次性定额赔付每人10000元。
④家庭财产险赔付。房屋因火灾等自然灾害,按实际损失程度赔付,每户不超过10000元。
(4)产品特点
①参保对象特定。参保对象是泗洪县“十三五”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中所有扶贫开发人口和低保人口。参保金额每人每年100 元。
②风险保障全面。针对低收入农户子女上学、生病、发生意外伤害以及家庭财产等主要致贫原因开展精准投保、精准理赔。
③保费来源独特。与阿里巴巴合作,借助互联网在支付宝平台单独设置了“扶贫100”公益在行动爱心捐赠栏目,通过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接受线上全国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捐助,同时大力倡导本县所有机关企业事单位开展线下募捐活动,为贫困人口筹集保费。
④坚持公益运营。赔付率低于91%的结余部分,滚动到下一个年度继续使用或退回县财政;赔付率高于91%的资金缺口由政府通过追加保费形式补足,确保长效运作。
⑤运营监管规范。对线上、线下募集资金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及时公示,确保资金安全;由县扶贫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强对承办保险机构进行财政、审计和舆论监督。
(5)实施效果
截至目前,“扶贫100”保险募集保费捐款1378万元(含认捐),到账资金约1184万元(含线上支付宝募集83.36万元);共处理赔付案件1256件,累计赔付412.47万元。
(四)保证保险扶贫探索:隆化模式和郧阳模式
1.河北隆化“政银企户保”模式
(1)隆化简介
隆化县位于河北省北部,燕山北部冀北山区南麓地区,是全国著名战斗英雄董存瑞牺牲地,国务院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政府确定的民族县,也是燕山—太行山连片特困地区县。
隆化处在冀北山区,除河谷、狭窄平川外大部为低山丘陵,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全县幅员 5497 平方公里,辖 25 个乡镇,总人口 42.67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 34.9 万人,满、蒙、回等少数民族人口 22.9 万人,现有 152 个贫困村、8.35 万贫困人口。近年来,隆化县立足区域产业优势,以产业扶贫为主导,确立了发展养牛、设施蔬菜、草莓、林果产业等主导产业,但扶贫资金不足问题成了产业扶贫的拦路虎。
隆化县根据实际县情,探索出了“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模式,通过政府搭台、银行参与、保证保险兜底,构建了“政府、银行、农业企业、农户、保险公司”五位一体的农业合作贷款模式,打通一条从贫困农户到银行的信贷“绿色通道”,为脱贫摘帽引入了资金活水。
(2)主要做法
①政府搭台增信调动银行放款积极性。在原县农业政策性担保服务中心注册资本2000万元的基础上,增资3000万元,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元,并增加风险保证金5000万元,资金总额1亿元,同时整合部分财政涉农资金建立“资金池”,作为农户贷款的担保金和风险金及还款的“缓冲金”,降低了银行发放贷款的风险,提高了其贷款积极性。农户以农村土地、林地、房屋等实物作为担保中心的反担保。同时,通过竞争择优方式选择合作金融机构并达成协议,将部分财政涉农资金存入合作金融机构,增加其营业性收入,促使其创新信贷品种,积极参与金融扶贫。金融机构根据资金池内资金额度,按1:10比例放大贷款金额。
②利用政策性保险调动保险公司的承保积极性。采取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合作保险公司,为农业企业、贫困群众贷款办理保证保险。县政府代农户向合作保险公司缴纳政策性保险费,调动合作保险公司的承保积极性。当单笔贷款发生损失时,由担保中心、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按照单笔贷款额度的10%、10%和80%代偿贷款本息。
③利用扶持政策调动农户参与的积极性。围绕全县“一主两辅”农业产业发展,对致富效果明显的肉牛、设施蔬菜、草莓、大榛子、木耳等优势产业制定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提升贫困群众发展脱贫产业的积极性。对借款户予以贷款贴息,其中,对贫困户贴息100%,非贫困户贴息50%;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贫困户占60%及以上的贴息100%,贫困户占30%60%的贴息50%。实施行政村经济合作组织全覆盖工程,将全县能纳入合作社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
④贷前“三级审核”,把控信贷风险。一是乡镇初选。建立“乡镇科级干部、乡镇包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村干部和扶贫合作社(或扶贫龙头企业)负责人”包保一个贫困户的“五包一”机制,联合合作金融机构信贷人员成立“5+1”工作组,对有贷款意愿的企业、农户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填写《贷款担保申请表》,由“5+1”工作组签字,村、乡镇盖章后报送县担保服务中心,做到“随评随报”。二是联合审查。县担保服务中心对乡镇报送的《贷款担保申请表》进行汇总,提交县联审监管组评审,形成《评审意见书》,做到“随报随审”。三是银行核查。金融机构以全国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平台,把个人信用作为评定贷款金额的重要指标,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和个人,确定贷款额度,提高放贷效率,做到“随批随放”。
⑤贷中强化“三个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强化效率意识,坚持效率第一、特事特办,简化贷款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确保农业企业、贫困群众发展产业不误农时。二是强化公开意识,从贷款申请到放贷、还贷,做到全程公开,特别是加大贷款条件、贷款责任、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宣传力度,让贫困群众有章可查、有案可寻。三是强化为民意识,优化贷款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实行“一站式”服务,创新信用担保、联户担保等多种形式,降低贷款门槛,提高服务质量。
⑥强调贷后“三个机制”,确保资金安全。一是监督机制,坚持多方协调联动,跟踪贷款使用情况,避免“贷而不用、贷而他用”。对未按约定使用贷款资金的,及时启动多方干预机制,确保贷款资金发挥作用。二是信用机制,大力宣传金融政策,增强农户按时还款意识,将贷款协议履行情况作为衡量借款人信用水平的重要内容并记录在案,对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的,再次贷款时优先考虑。三是追偿机制,出现还款逾期时,启动保险公司、担保中心和银行三方按70%、20%、10%比例分担的代偿机制,追偿成功后再按比例归还。
(3)实施效果
保证保险为金融扶贫发挥了重要的风险保障作用。在“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模式中,保证保险为银行信贷资金损失承担80%的代偿责任,极大地降低了银行发放扶贫贷款的风险,提高了银行发放扶贫贷款的积极性。模式运行一年以来,“政银企户保”承保公司太平洋产险在隆化试点地区为 4372 笔、 4.93 亿元的贷款提供保证保险,撬动社会资本 30 多亿元,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 1712 个,实现了所有行政村全覆盖,80%以上的贫困户入社参股,取得良好效果,极大加快了全县脱贫攻坚步伐,全县共有 6443 户 16208 人脱贫摘帽,32 个贫困村实现整体出列。累计有 6 个地市和 20 多个县通过借鉴承德隆化的推广模式和经验,陆续和当地政府签订了“政银企户保协议”,目前,已在 8 个县累计为 550 户农户提供贷款风险保障 1.53 亿元。
3.湖北郧阳“一张保单保全程”模式
(1)情况简介
郧阳区,原名郧县,隶属于湖北省十堰市,2014年9月9日, 国务院正式批复撤销郧县,设立十堰市郧阳区,以原郧县的行政区域为郧阳区的行政区域,辖16个镇,5个乡,1个林场和1个经济开发区。共有贫困村341个,贫困户49737户,贫困人口164272人,贫困发生率为34.2%。
为了降低贫困户在产业发展和扶贫小额信贷中面临的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若干风险,降低银行发放扶贫小额信贷的风险顾虑,2017年,郧阳区进一步完善政银保合作方式,测算全区贫困户发展种养脱贫产业所需扶贫小额信贷量,与保险公司签订一张2亿元扶贫小额贷款综合性大保单,区政府按照实际贷款总额的8%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实现“全区一单”“多险同保”,“一张保单保全程”,有效解决了“贫困农户不敢贷,商业银行不愿贷”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地障碍。
(2)具体做法
郧阳区“一张保单”涵盖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种养产业保险、借款人意外保险、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贷款信用保证保险五大险种,对贷款的综合保障能力达到90%。
①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统筹3000万元资金,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200元医疗保险,其中100元用于大病补充保险,100元用于慢性病门诊定补。新政策实施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患者费用核销比例提高到90%;高血压Ⅲ期、冠心病等31种慢性病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外,再报销60%,定补报销达到85%。
②种植养殖业保险。承保借款贫困户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流行疫病以及病虫害造成的灾害风险。当贫困户遭遇种植、养殖风险损失后,保险公司为借款贫困户赔偿,累计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贷款金额。
③借款人意外保险。承保借款贫困户因意外伤害导致无力偿还贷款的风险。借款人遭遇意外死亡或一级伤残,保险公司给付贷款本金;借款人遭遇十级至二级伤残的,保险公司给付贷款本金的10%至90%。
④种植养殖业价格指数保险。承保种植、养殖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因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亏损风险。借款人种植、养殖产品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价格时,保险公司对差额进行补偿。
⑤贷款信用保证保险。承保贷款到期后贫困户不能偿还贷款的信用风险。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按未偿还贷款本金的70%赔偿承贷银行。
(3)实施效果
①增加了扶贫小额信贷总量。郧阳“一张保单”变事后“亡羊补牢”为事前“未雨绸缪”,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将生产经营风险由农户承担变为保险公司承担,将信贷风险由银行“担大头”变为保险公司“担大头”。当贫困户在生产生活过程中遭受风险损失,保险公司及时给予赔付,保险赔款第一受益人是贷款银行,优先用于抵扣银行贷款,降低贷款风险;其次帮助贫困群众尽快恢复生产。2017年7月以来,已为全区2.1万户贫困户担保放贷2.2亿元,预计全年可为贫困农户担保贷款4亿元。
②优化了保险服务质量。郧阳区扶贫小额信贷综合保险项目服务工作点多、面广、量大,区政府与保险公司探索构建大保险服务工作体系,确保快赔优赔。一是建立基层服务网络,共建综治网格员队伍、保险协保协勘员队伍,共同承担贷前、贷中、贷后的村级基础服务工作,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做到小事故不出村、大事故不出镇。二是建立分级快赔制度,实行“小案快赔”“现场决赔”,对单笔赔付2000元以下的保险案件实行现场决赔;对单笔赔付2000元以上的、5000元以下的保险案件,三个工作日内赔付到位;对单笔赔付在5000元以上的,五个工作日内赔付到位。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理赔动态核查和理赔责任追究,确保理赔服务依法合规。
(五)保险投资扶贫探索:支农融资和产业扶贫投资基金
1.人保集团支农支小融资业务
2015年12月,保监会批准人保集团开展保险资金“支农支小”试点业务(以下简称“支农融资业务”),试点规模50亿元,在贫困地区开展“农业保险+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保险资金支农融资”试点。
(1)运作方式
支农融资的助贷机构是人保财险公司。人保财险公司为农户提供支农保险产品和信用保证保险,还利用人保财险的机构网络、农险和信用险团队,负责支农融资全流程工作,建立了财险总公司和省公司两级决策机制。人保资本公司负责设计发行“支农融资专属资管产品”募集资金;依托托管银行、银联等结算渠道办理资金支付和结算,确保资金可以实时到账和回收。
(2)产品定价
支农融资产品定价主要考虑资金成本、管理成本和风险三方面因素。目前,支农融资产品定价为6.5%左右(投资人收益5.5%6%,产品管理费0.3%0.5%,托管费0.2%)。融资成本(利率)与平均借款额成反比,平均融资额越小,融资成本(利率)越高。人保集团借助人保财险的机构网络,大大降低了运营管理成本,使得包含了信用保证保险费率的支农融资产品的融资成本可以控制在8%10%,比起市场上其他融资渠道要低出50%。
(3)风险控制
支农融资业务设计了两种风险控制保障模式:一是保险产品保障模式,二是保险产品+政府担保机构或专业担保机构保障模式。无论采用哪种模式,借款人均需投保农业保险、人身意外险等保险,通过保险产品覆盖融资业务的大部分风险。
(4)阜平案例
阜平“政融保”金融扶贫项目是中国人保集团支农融资的案例之一。通过该项目支持农户发展规模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脱贫致富。该项目产品具有方便快捷、额度大、期限灵活、成本低的特点。
项目按照“政府增信担保,政保合作共管”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杠杆和引导作用,发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保险资金优势,实现“见保即贷、保贷联动”。农户提交申请,经政府增信担保机构联合调查和中国人民保险审查后,即可签订融资合同,即刻实施放款;农户、涉农企业或合作社根据需求,可获得10万1000万元的融资支持;融资期限为6个月至2年,期限内随用随贷,最长可达3年;融资减少了中间环节,保险资金直达农户,大大降低了融资成本。
(5)融资规模
截至2016年末,中国人保支农融资产品已提供资金33.7亿元,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客户5.6万户,覆盖全国27个省市,平均单笔融资规模6.3万元,体现了普惠金融小额分散的特点。2017年4月,中国保监会批复同意人保集团在试点初期50亿元的基础上再增加200亿元,支农融资总规模达到250亿元。
2.保险业产业扶贫投资基金
(1)基金简介
2016年8月24日,中国保监会在北京召开中国保险业产业扶贫投资基金成立大会,探索通过“农业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保险资金投融资”的模式,打通保险资产端和负债端,综合发挥保险各领域优势,建立健全保险扶贫全链条。
保险业产业扶贫投资基金类型为契约型,由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管理人,本着自愿原则面向保险行业募集。成立大会上,基金管理人中保投与26家开展农业保险和涉农业务的保险公司、22家保险资产公司分别签署了《中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投资与保险联动项目合作协议》、《中国保险资管业“助推脱贫攻坚”投资项目合作协议》。建立各方共同参与的定期沟通、业务交流、联合投资等机制,以期发挥产业扶贫投资基金、扶贫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协同作用,打造从风险保障、信用增信到保险资金直接投资的保险扶贫全链条。保险公司将通过“投保联动”模式, 在直接投资贫困地区特色产业的同时,配套跟进农业保险、大病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提高贫困群体风险抵御能力,培育具有市场意识和风险意识的现代农民,探索短期脱贫目标和长期可持续增收致富相结合的有效路径。
保险业产业扶贫投资基金总规模大约100亿元左右,第一期发行10亿元,3天内募资完毕,共有45家保险机构参与认购。基金将按照中央要求,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重点投向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特色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等领域,并带动其他社会资金流入,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脱贫。
(2)项目落地
2017年1月,保险业产业扶贫投资基金首个项目落地国家级贫困县河北省阜平县,为产业脱贫龙头项目香菇种植提供5000万元的投资。项目以一年期2%的低利率投入5000万元到阜平县老乡菇公司,资金专项用于食用菌产业大棚建设,大棚建好以后通过租赁、入股、务工等形式精准对接农户,满足不同层次和能力农户的经营需求。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增资老乡菇公司,不仅有利于企业提升信用和运用杠杆扩大资金规模,也改善了单个农户扩大生产面临的贷款难、贷款贵困境,从而带动农户发展生产增收致富,发挥产业扶贫的“造血”功能,还有利于解决普通产业发展项目益贫性不足、瞄准度不够的问题。
据初步测算,通过借助金融杠杆,该专项资金可以帮助阜平建设约1500个大棚,覆盖带动至少约1500户农民,通过直接参与生产和入股分红等形式,户均增收有望达到2万元。
(六)保险就业扶贫探索:河南息县模式
中原农业保险公司和息县人民政府经过深入研究,决定将解决困难群众就业增收难问题和农业保险服务力量薄弱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推进“牵手中原,就业脱贫”项目,积极吸纳贫困人口协办农业保险,带动贫困人口稳定就业脱贫,并通过农业保险协办力量的强化,促进农业保险稳定规范发展,实现良性循环。
按照协议,中原农险计划从息县农村签约 6500 名贫困人口作为助理协保员和宣传员,协助在农村开展投保理赔和保险知识宣传等工作,根据“助理协保员每人每年 3020元、宣传员每人每年 1000 元”的标准支付报酬,带动脱贫周期为 3 年。3 年期满后,在获得稳定农险经营权的区域,中原农险还将结合个人综合能力,择优选择一定比例转为长期用工,以保障其稳定就业脱贫。 
三、保险扶贫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建档立卡户的瞄准和退出机制不完善
保险精准扶贫的前提是准确瞄准贫困户。保险公司天然具有逐利和规避风险的属性,贫困自动瞄准性较差,易出现瞄准偏离,因此瞄准贫困户的过程需要政府参与。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缺乏明确的贫困标准,贫困户建档立卡并不准确。一方面,存在“精英俘获”现象,即乡村倾向于选择具有产业发展能力但并不贫困的农户建档立卡,这样的建档立卡户容易“脱贫致富”,存在套取扶贫资金和政策的潜在动机。前期的贫困户识别工作不准确,将导致扶贫资金难以真正到达贫困户。另一方面,退出机制不完善。很多贫困农户脱贫后依然不愿意“脱贫”,这也会影响保险扶贫的精准性。
(二)保险公司承担贷款损失的比例过高影响业务规模
在“政银企户保”模式中,担保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分别按照20%、10%和70%的比例承担扶贫小额贷款损失,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份额较大。地方政府试图通过农业保险经办资格吸引保险公司承办保证保险,认为保险公司可以用农业保险的利润来抵补保证保险的亏损。这种思路在逻辑上是不对的,因为农业保险和保证保险是两个不同的险种,不能用一个险种的利润去抵补另一个险种的亏损,在保险公司内部不好核算,也不是长久之计。即便是保险公司为了获得农业保险经营资格暂时同地方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但由于保证保险承担的风险比例过高,面临的风险过大,而会自动控制业务规模。
(三)扶贫保险亏损严重可能影响持续性
在实践中,扶贫保险具有高风险性,保险范围具有区域性,因此扶贫保险易出现系统性风险,从而造成扶贫保险的超额赔付。以河北阜平为例,2015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025.77万元,保险赔款1357.16万元,简单赔付率为132.31%;2016年农业保险保费2794.46万元,保险赔款3083.77万元,简单赔付率110.35%。再以宁夏盐池县为例,2016年,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两家扶贫保险承办机构共收入保费1415万元,共支付赔款2163万元,简单赔付率为152.86%。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经营目的的商业性公司,虽然扶贫工作强调社会责任的担当,但是如果扶贫保险长期亏损,势必会影响保险公司开办扶贫保险的积极性和保险扶贫工作的可持续性。
(四)一些扶贫保险产品定价的精算支撑薄弱
目前,扶贫保险基本由地方政府组织开发统颁条款,定价过程缺乏专业的精算支撑,主要依据地方财政补贴能力、贫困农户支付能力和经验评估来敲定保险费率,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过程中缺少话语权和自主性。政府统颁条款费率厘定缺乏精算支撑,造成部分省区费率严重偏离风险水平,保险经营基本是常年持平、丰年略余、灾年巨亏,扶贫保险经营风险极大。例如, 2016 年的试行阶段,盐池县“扶贫保”系列产品由保险公司和政府对保险价格进行协商,年底核算各项产品收益,按照保本、微利原则进行考核评估。若保费较高,下一年可适度降低保费,反之亦然。前期保费和保额的确定过程并无精确的计算,准确度不高。在指数保险中,倘若价格监测体系不完善则很难进行理赔。对于农户遭受的损失情况及市场价格信息,通常由农调队统一进行测算,进而确定理赔方案。但目前农调队的价格监测成本普遍较高,且存在着价格监测体系不完善、监测频率较低、抽样方法不严密等缺陷。2016年,人保公司盐池支公司扶贫保险保费收入为702万元,赔款1253万元,简单赔付率为178.49%,亏损比较严重。
(五)扶贫保险相关信息支撑不足
开展保险扶贫,需要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但就目前的发展情况而言,在保险产品开发、定价、实施等阶段,都存在着信息支持相对短缺的问题,保险公司的信息获取通常需要付出高昂的成本。在承保过程中,保险公司通常不会派员工去村里记录村民的产业,缺乏有效的产业信息。农业保险具有政策属性,需要具备一定投保条件,在承保前必须验标,但目前的信息体系不健全,难以达到检验标准。另外,保险运行需要依托协保员,协保员通常是村干部。但目前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增加村干部为保险公司服务的积极性,因而难以解决保险公司在理赔、宣传等方面的信息不足问题。 
(六)基层政府的保费补贴负担较重
发展富民特色产业是解决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贫困问题的根本途径。在各地的保险扶贫产品体系中,特色农产品保险也是重中之重,一般都由县财政承担一部分或全部的保费。例如,在阜平,县财政承担特色农业保险产品60%的保费补贴;在盐池,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负部分的扶贫保险保费,全部由财政承担。
随着富民产业规模逐步扩大,县财政特色险种的保费补贴负担将越来越重。2015年,阜平县财政承担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为391万元;2016年猛增到2100万元左右;预计到2020年可能达到5000万元左右,而2016年阜平县财政预算收入为3.28亿元,负担偏重。
(七)基层政府或有负债风险不容忽视
在扶贫保险产品中,基层政府承担了很多保险成本,有些甚至和保险公司“联办共保”,共同推进扶贫保险,这容易形成基层政府的或有负债风险。
例如,在阜平县的“政保联办”农业保险项目中,县政府和保险公司按照5:5的比例分担保险赔偿责任。只要不出现巨灾,政府基本不会赔钱。但是在巨灾年份,政府可能难以负担。例如,2016年,阜平县农业保险的保额是13.7亿元,按5:5分担比例来算县政府需要承担大概6.85亿元的保障责任。相对阜平县3亿多元的财政收入而言,或有负债的风险有些大。另外,阜平对60岁以上老人县内住院费用全部报销,这能立竿见影地提高贫困农民的医疗水平,但由于没有起付点和自负比例限制,容易引发较高的道德风险,这也是一个或有负债风险点。
四、优化保险扶贫的对策建议
(一)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精确瞄准贫困户
扶贫保险需要相对完整的农户信息,以精准区分建档立卡人口与非建档立卡人口。针对信息不足问题,应当进一步推广、扩充展业中的网络信息系统,利用互联网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从而降低信息收集成本。以重庆黔江为例,人寿保险公司、定点医疗机构、扶贫办等部门共享参加新农合的农户信息,及时掌握就医农户的医疗状况,对符合大病保险和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报销的农户,保险公司能够及时进行赔付,提高了理赔效率。因此,政府和保险公司应充分完善和利用大数据系统,发展“互联网+保险”的创新模式,以更好地实现精准扶贫。 
(二)优化“政银企户保”模式的风险分担机制
针对“政银企户保”模式中,地方政府将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和农业保险进行准入捆绑、保险公司承担的信贷损失补偿比例较高、可能会影响保险公司发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积极性的问题,建议从两方面进行完善:第一,割裂农业保险和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的准入捆绑关系,农业保险和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是两种相互独立的险种,地方政府不能以承保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作为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的资格条件,更不能用农业保险的利润补偿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的损失;第二,合理划分担保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承担信贷损失的比例,适当提高银行和担保公司的承担比例,降低保险公司的承担比例,以保证保险公司的承办积极性及可持续性。
(三)强化扶贫保险产品定价的精算支撑
在扶贫保险产品研发过程中,地方政府应防止过度强调费率的特惠性,在充分体现政府扶贫政策意图的同时,要充分发挥保险公司产品研发、费率精算和风险管控等方面的专业优势,赋予保险公司产品开发和产品定价的话语权,强化扶贫保险产品的精算支撑,提高费率厘定的精准性和科学性,保证扶贫保险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四)强化扶贫保险的信息支撑
一方面,建立扶贫保险信息共享机制。农业、畜牧、林业、渔业、气象、土地、水利等涉农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对保险经办机构开放相关扶贫数据信息,同时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也应为政府部门提供承保数据、受灾地域、灾害强度、灾害损失等保险数据信息,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扶贫保险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使政府相关部门、保险监管机构和扶贫保险经办机构等参与主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
另一方面,借鉴河南息县“农业保险+就业”的保险扶贫模式,将建档立卡贫困户聘请为助理协保员和宣传员,为其支付合理的劳务费,既实现了保险就业精准扶贫,又可利用农村熟人机制为保险公司提供了比较可靠的保险信息。
(五)降低扶贫保险的县级财政负担
针对县级财政财力较弱、扶贫保险保费补贴负担较重的问题,可以有两个解决思路:一方面应加大省级财政在扶贫保险中的补贴比例;二是省级财政可以对扶贫保险实施奖补政策。例如,2016年7月,河北省财政厅、河北保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财政奖补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省级财政将对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民族自治县的特色农业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分别给予不超过当地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总额的40%和50%的奖补,大幅降低了贫困县特色险种保费补贴的负担。
(六)建立扶贫保险的风险共担机制
对于保险公司的超赔风险,需要高度重视和妥善解决,以保证扶贫保险经办机构的积极性。在这方面,盐池县做出了较好的探索,可供各地研究和借鉴。2017年,为了保证“脱贫保”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盐池县新增1000万元的“脱贫保”风险补偿基金,建立政府与保险公司之间的风险利益共担机制。一个保险周期内,如果保险公司盈利,60%的收益返回风险补偿基金累积;如果亏损,风险补偿金与保险公司按照6:4的比例分担。风险补偿基金解决了保险公司承保“脱贫保”产品亏损较大的后顾之忧。
(七)合理控制基层政府的财政风险
对于基层政府在扶贫保险中潜在的财政风险,除与保险公司建立上述的风险共担机制外,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降低“联办共保”模式中政府承担的责任比例。例如,在阜平“联办共保”模式中,政府参与扶贫保险经营的主要的优势在于借助政府的行政力量快速推动业务开展,而不是分担赔偿责任本身。因此,为了控制政府的扶贫保险的财政风险,可以适当降低政府在“联办共保”中的责任比例,例如从50%降为20%或者10%,一方面有效控制政府扶贫保险的财政风险,另一方面让保险公司在扶贫保险中享有更大的权益和积极性。第二,对一些医疗保险,不能一味追求全覆盖,要适当设置合理的免赔额和自负比例,以控制不必要的道德风险,降低基层政府扶贫保险的财务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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